各学院及研究生:
现将校本部《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
按照通知要求,学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-12月3日。请深圳校区申报学生填写《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》(见本部通知附件6),于报名期限内发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;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本院申报名单汇总,于12月4日12:00前发送至教务部(王梦竹,H614,电话:86237681,邮箱:wangmengzhu@hit.edu.cn)。
教 务 部
2018年11月19日
附件: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
(链接:http://hitgs.hit.edu.cn/2018/1119/c3330a217823/page.htm?tdsourcetag=s_pctim_aiomsg)
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
研院发[2018]73号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往年工作安排,2019年公派研究生工作预计将于2018年12月正式启动,该项目采取“个人申请,单位推荐,专家评审、择优录取”的方式进行选拔。学校负责选拔推荐,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,经教育部、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。
为做好我校2019年公派研究生工作,现将校内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《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》(附件1)、《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》(附件2)、《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》(附件3)的规定及要求。
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2019年选派简章及办法后,以新文件要求为准。
2.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(定向生除外):
(1)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: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(推免硕士生、直博生除外)、应届硕士毕业生(推荐攻博、硕博连读生除外)。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,但校际双博士学位合作项目录取的博士一年级学生除外。一般来说,不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外硕博连读。
(2)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: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(本博连读四年级)及以下博士研究生(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, 本博连读生应为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)。
博士三年级研究生(本博连读四年级研究生)申请的留学期限不能超过18个月。
优先推荐申请学校排名世界前100名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名的人选。
学校排名以“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”为准:
https://www.topuniversities.com/university-rankings/world-university-rankings/2019
学科排名暂时以“2018年QS学科排名”为准:
https://www.topuniversities.com/subject-rankings/2018
待2019年QS学科排名公布时,以新排名为准。
(3)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: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(推免硕士生、直博生除外),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、公共管理、经济管理、社会工作、国际金融、国际法、工业设计、航空安全保障、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。
(4)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: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,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、公共管理、经济管理、社会工作、国际金融、国际法、工业设计、航空安全保障、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,并须通过我校与外方学校的合作项目派出。
3.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;在读硕士生、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。
4.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(附件4)。
5.校内评审时,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。
6.符合拟申请教育部/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/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学生提交预报名申请:11月19日-12月3日
(1)申请人系校本部在读硕士/博士研究生的: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预报名申请,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。
(2)申请人系应届本科毕业生、威海/深圳校区在读硕士/博士研究生的:需填写《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》(附件6),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所在院(系)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(附件7)。
2.各院(系)向研究生院提交预报名名单:12月4日下班前
(1)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核学生申请并导出、打印汇总表,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;
(2)汇总邮箱中收到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名信息(附件6),打印汇总表;
(3)上述两类汇总表纸版各一式一份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,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@hit.edu.cn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预报名时学生不需提交任何和申请有关的材料,如邀请信、外语成绩单、学习/研究计划、推荐信等。
2.预报名时不对各院(系)限定报名人数,准备申报、正在联系或已经获得国外邀请函/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均可报名。
3.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于2019年3月5日前、攻读博士/硕士学位研究生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于2019年3月20日前积极落实国外留学单位、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,相关要求暂时参考《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(国内申请人用)》(附件8)和《2018年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》(附件9)。
4.校内其它工作安排详见《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》(附件10)及《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工作流程图》(附件11)。
5.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查看《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(申请人用)》(附件12)及《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(申请人用)》(附件13)。
6.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为准,详见:http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042
请各院(系)按照严格“三个面向”和“三个一流”的原则,统筹协调好预报、选拔、派出、管理和回国等各项工作,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,加强对候选人学习成绩、科研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的全面考核与把关,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拔工作。
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:
联系人:刘杨(行政楼327室)
电 话:86403286
E-mail: yliu423@hit.edu.cn
哈工大2019年公派留学群:865401507
官方微博:http://weibo.com/u/2426545405
微信平台:哈工大研究生工作部
研究生院
2018年11月19日
附件: 预报名通知-附件下载包.rar附件: 附件1-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.doc附件: 附件2-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.doc附件: 附件3-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.doc附件: 附件4-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.doc附件: 附件5-研究生管理系统公派留学预报名功能使用说明.rar附件: 附件6-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.rar附件: 附件7-各院(系)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.pdf附件: 附件8-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(国内申请人用).doc附件: 附件9-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.doc附件: 附件10-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.pdf附件: 附件11-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工作流程图.pdf附件: 附件12-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(申请人用).doc附件: 附件13-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(申请人用).doc